心理咨询培训
专业领域
新闻资讯
联系我们

联系人: 邹先生

手机: 14775399889

电话: 14775399889

邮箱: 80608897@qq.com

地址: 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花生U谷421

如何处理2009年《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座谈会纪要》(法〔2009〕382号)与2015年《全国部分法院审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》(法〔2015〕291号)的适用关系?

戴长林、朱和庆、刘广三、周川、张向东:《〈全国部分法院审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〉的理解与适用》指出2015年《纪要》整体上延续了2009年《纪要》的有关精神,2009年《纪要》的大部分内容在今后的审判实践中仍具有指导意义,应当继续参照执行。两相比较,《纪要》中的新变化主要表现为以下三种情形:(1)2009 年《纪要》未作规定,《纪要》予以补充,如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适用、财产刑的适用等内容就属于这种情形。审判时,应当按照《纪要》的规定执行。(2)2009年《纪要》已有规定,《纪要》予以完善、修改,如组织成员人数、经济实力数额等问题,相关内容发生了一定的变化。审判时,也应当按照《纪要》的规定执行。

在线咨询

戴长林、朱和庆、刘广三、周川、张向东:《〈全国部分法院审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〉的理解与适用》指出2015年《纪要》整体上延续了2009年《纪要》的有关精神,2009年《纪要》的大部分内容在今后的审判实践中仍具有指导意义,应当继续参照执行。两相比较,《纪要》中的新变化主要表现为以下三种情形:(1)2009 年《纪要》未作规定,《纪要》予以补充,如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适用、财产刑的适用等内容就属于这种情形。审判时,应当按照《纪要》的规定执行。(2)2009年《纪要》已有规定,《纪要》予以完善、修改,如组织成员人数、经济实力数额等问题,相关内容发生了一定的变化。审判时,也应当按照《纪要》的规定执行。(3)2009年《纪要》已有规定,《纪要》予以细化,如对非法控制特征(危害性特征)八种情形的进一步解读就是这种情形的典型代表。审判时,应当将两个纪要的有关内容相互结合,配套使用。



相关标签:
在线客服
联系方式

热线电话

14775399889

上班时间

周一到周五

公司电话

14775399889

二维码
线